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数字经济、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企业创新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潘玉驹: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
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温州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温州大学副校长潘玉驹认为,数字经济为我国经济“稳增长”提供关键力量,为我国经济“调结构”提供新引擎,为我国经济“促转型”提供重要保障。我们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信设备、智能硬件等战略前沿领域,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促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并实现集群化发展,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利用数字技术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赋能传统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塑造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构建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形成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我们不仅要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技术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数字化国际规则制定、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在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中发挥作用,为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摘编自《光明日报》
【江小涓、白京羽:把握数据要素特征,推动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江小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白京羽表示,与传统生产要素相比,数据要素具有产权复杂性、交易多元化、技术依赖性强等特征。“数据二十条”既把握数据同其他生产要素的共性,又把握数据要素的特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首先是处理好数据产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数据二十条”提出“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要求“根据数据来源和数据生成特征,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从而在总体框架上采用结构性分置,具体操作上采用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其次是处理好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关系。“数据二十条”提出“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规则,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并在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探索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场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有利于探索更优的数据交易方式。最后是处理好数据共享和数据安全的关系。“数据二十条”对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作出规定,主基调是坚持开放共享,但可以无条件开放的公共数据是有限的,“数据二十条”也要求“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保障公共数据供给使用的公共利益”。
摘编自《人民日报》
【汪玉凯:抓住数据治理这一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汪玉凯认为,目前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为城市治理提出了多方面需求,快速城镇化给城市治理带来挑战,智慧城市建设中各地的差异很大,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数据治理成为智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城市现代化过程中,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数据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是精细治理的基础。加强公共数据治理能极大地整合公共数据资源,提高公共数据的共享水平。加强公共数据治理能更好地造福社会,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施政理念。提升我国公共数据治理能力的路径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中公共数据基础设施的统筹,防止重复建设,特别要注重改变观念,提高数据治理能力。二是通过改革加大公共数据改革的力度,提高公共数据资源的共享度。三是要制定严格的制度,保障公共数据资源的开放。其中要处理好公共安全与公共数据开放的关系、处理好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横向和纵向关系、处理好公共数据开放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四是在实践中探索将部分公共数据资源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开放,实现双赢。
摘编自《北京日报》
【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推动企业成为全链条创新的主导力量】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企业是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者,是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对经济稳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坚持全面系统创新,完善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企业成为从创新决策、科研组织、研发投入到成果转化全链条创新的主导力量。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健全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健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骨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世界一流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二是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地位。建立企业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决策的机制,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创新。建立企业家科技创新咨询座谈会议制度及企业创新高端智库网络,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应用研究任务。三是优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强化企业科研组织的主体地位。四是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强化企业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提高基础研究投入。五是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地位。六是深化人才引育机制,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支撑。推动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对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七是完善政策落实机制,营造企业创新良好生态。统筹推进企业创新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形成各类企业“创新不问出身”的政策环境。
摘编自《学习时报》
(光明网记者 王晓秋整理)
广西钦州:办税缴费“不见面” 纳税服务“不打烊”******
当前,“非接触式”“不见面”等办税缴费模式越来越受到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青睐,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征纳沟通集成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多样化、个性化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渠道,依托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桂税e点通”征纳互动平台、智税课堂等远程咨询和辅导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办税服务。
服务热线不断档,精细辅导解疑难
“了解到有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后,我就给钦州纳服热线打电话,坐席人员详细解读了政策内容,在线辅导我办理了留抵退税,解决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的燃眉之急。”广西力顺机械有限公司财务梁先生对热线服务称赞道。
图为钦州市税务局征纳沟通集成服务中心。梁小娟/摄
为最大限度满足咨询服务需求,征纳沟通集成服务中心及时分流坐席人员,每日盘点坐席人员数量,合理排班调岗,确保热线不断线、服务不打烊。中心全力提供税费政策咨询、软件操作讲解、网上办税流程辅导等纳税咨询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等方式办税。2022年,共受理咨询服务60213人次。
互动平台不下线,远程帮办提质效
征纳沟通集成服务中心依托“桂税e点通”征纳互平台在线客服提供远程辅导帮助,实时解读最新政策要点,图文并茂示范操作流程,纾解办税缴费难点堵点。
图为坐席人员接听纳税人来电,热线与线上征纳互动平台同步高效运行。梁小娟/摄
“您好,我在广西电子税务局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系统一直提示错误无法申报,可以帮我看一下是什么原因吗?”接到纳税人的咨询求助后,在线客服发起远程协助,详细查看了纳税人的税源信息采集情况,找出问题后耐心辅导纳税人成功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过发送截图、视频、远程协助等方式辅助解决问题,有效节约了纳税人缴费人的时间成本。“截图非常直观,帮助我们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了来回跑和在大厅排队等候,‘桂税e点通’真是办税的好平台。”广西钦州松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办税人员邓女士说道。
该中心推行“问办协同”服务模式,通过热线+线上“一对一”“点对点”“屏对屏”、前后台远程联办等方式办实事、解难题,目前已实现 “19项坐席远程帮办+N项简易工单转办”,让信息多跑网路,纳税人缴费人少跑马路。2022年,共受理在线咨询2443人次,远程帮办税费业务4000余次,对工单转办限时办结事项100%回访,纳税人100%满意。
智税课堂不缺位,云上直播送税惠
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熟悉掌握税费政策,该中心开发智税课堂“快问快答”“秒懂您所需税法如此简单”系列宣传短视频等各类宣传产品,使政策条文通俗易懂、生动形象。2022年,共精准推送政策12.29万户次 ,先后发布10期“快问快答”,制作宣传小视频15个,浏览量8万多人次。
同时,通过开设网络直播课堂,“云端”宣讲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惠企利民举措,在线互动解答企业政策疑难,帮助企业应享尽享税费优惠红利。2022年,中心联合钦州市政协、市科技局、人社局等部门举办了4场云直播,6场留抵退税和1场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专场直播辅导,吸引了5500多人次在线观看,现场解答纳税人涉税费问题376个。广西钦州市森瑞林业有限公司办税员表示:“我们通过税务直播间了解到针对小微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享受了政策红利,对小微企业帮助太大了!”
下一步,钦州市税务局征纳沟通集成服务中心将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式办税服务项目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体验感和满意度,以税收现代化服务好中国式现代化。(朱丽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